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9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甬金罚决字〔2025〕70号)显示,宁波宁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监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违规转嫁经营成本、关联交易管理薄弱、员工行为管理不审慎、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信贷管理不审慎,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罚款250万元。
甬金罚决字〔2025〕71号显示,因监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违规转嫁经营成本、信贷管理不审慎,龚焕桥(时任宁波宁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被警告。
甬金罚决字〔2025〕72号显示,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审慎,夏玲芬(时任宁波宁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被警告。
甬金罚决字〔2025〕73号显示,因存在员工违规行为,冯宗祥(时任宁波宁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源支行行长)被警告。
甬金罚决字〔2025〕74号显示,因存在员工违规行为,叶元顺(时任宁波宁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童支行客户经理)被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宁波宁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04月15日,注册地址为宁海县跃龙街道学勉路1号(金融中心),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外汇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289条,周边风险4700条,历史风险459条,预警提醒10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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