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9月30日,白银有色(601212)公告,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收到甘肃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未能合理预计子公司上海红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三家供应商的预付账款减值情况,导致2019年度至2023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数据披露不准确。甘肃证监局对公司及责任人王普公、李志磊、王彬、吴贵毅、徐东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表示将严格按照要求积极整改,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业务活动均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天眼查资料显示,白银有色成立于2007年07月06日,注册资本740477.4511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普公,注册地址为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友好路96号。主营业务为铜、锌、铅、金、银等多种有色金属及贵金属的采选、冶炼、加工及贸易。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王普公,董秘为麻在生,员工人数为14608人。
公司参股公司36家,包括白银新大孚科技化工有限公司、白银有色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白银有色集团(深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白银红鹭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白银有色铁路运输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4年至2025(Q2)年营业收入分别为867.87亿元、180.95亿元和445.5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0.21%、-18.48%和-15.28%。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079.17万元、-4408.18万元和-2.17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25.18%、47.81%和-1859.82%。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3.61%、65.17%和64.35%。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374条,周边天眼风险3264条,历史天眼风险168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75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