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11月28日,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沈化;证券代码:000698)公告,公司因全资子公司沈阳蜡化在2018年至2021年期间通过人为调整成本核算数据,导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处以行政处罚。具体违法行为包括虚减(虚增)营业成本、虚增(虚减)利润总额及虚减存货等,导致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数据不真实。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孙泽胜、李忠、杨林、冷昭甲分别被处以警告及罚款,其中孙泽胜和李忠还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公司表示将积极整改,加强内部治理,并对此事向投资者致歉。
天眼查资料显示,沈阳化工成立于1996年05月20日,注册资本81951.4395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立国,注册地址为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55号。主营业务为氯碱、聚醚多元醇等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朱斌,董秘为张羽超,员工人数为1521人,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参股公司3家,包括中化东大(淄博)有限公司、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59.41亿元、52.82亿元、50.20亿元和40.0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1.36%、-11.10%、-4.95%和11.01%。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7.73亿元、-4.58亿元、-1.68亿元和8889.72万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1772.44%、73.32%、63.33%和147.54%。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0.53%、74.46%、72.20%和71.59%。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790条,周边天眼风险365条,历史天眼风险384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168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