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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倍特期货及3名员工因两宗违规遭罚款50万

2022/5/16 14:58:30 0人评论 6770 次

决定书成银罚字〔2022〕6号显示,倍特期货存在两项违法行为:一是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二是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因此央行成都分行决定对其罚款45万元。

来源:和讯网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剑指倍特期货两项违法行为。

决定书成银罚字〔2022〕6号显示,倍特期货存在两项违法行为:一是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二是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因此央行成都分行决定对其罚款45万元。

此外,与倍特期货一同被处罚的还有该公司的三名员工。其中倍特期货时任首席风险官文静因对该公司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均负有责任被罚款2.5万元;时任客户服务中心副总监黄晓因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中的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款1.5万元;时任财富管理中心副总监程磊因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中的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倍特期货成立于1993年,是国内最早成立的期货公司之一,注册资本3.2亿元。隶属于成都高新区大型国有企业集团——高投集团,受高投集团旗下上市公司高新发展(000628)控制管理。目前倍特期货经营范围涵盖金融期货经纪、商品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同时下设全资子公司两家,分别开展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业务。据高新发展披露的年报显示,2019年~2021年倍特期货分别实现净利润1212.69万元、1166.99万元和1128.4万元,分别增长3.92%、3.42%和-9.94%。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倍特期货正值股权转让阶段。2021年9月13日,高新发展发布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倍特期货控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据公告显示,根据公司构建智慧城市方案解决和数据运营并以此向高科技领域转型的发展战略,期货业务不是公司的发展重点。为将资金、精力等各种资源聚焦公司转型发展战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按照国有企业监管规定,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倍特投资和高投资管拟同时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合计持有的倍特期货55%股权以43750.762万元价格转让给成都交子金控集团。据了解,目前此次转让尚在中国证监会审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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