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7月2日,升达林业(证券代码:002259)发布了关于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进展公告。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公司与陈铁柱等195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了判决,要求公司赔偿损失2,175.08万元及承担相应诉讼费。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司表示,基于谨慎性考虑,前期已根据案件一审判决结果计提预计负债,该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无影响。剩余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尚在审理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天眼查资料显示,升达林业成立于1995年03月09日,注册资本75232.8267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赖旭日,注册地址为成都市锦江区东华正街42号。主营业务为天然气液化加工,还涉及城镇燃气运营、加气站运营等业务。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赖旭日,董秘为杜雪鹏,员工人数为234人。
公司参股公司11家,包括陕西升达子米能源有限公司、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贵州中弘达能源有限公司、眉山市彭山中海能源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2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8.48亿元、7.78亿元和7.3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19%、-57.87%和-5.90%。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310.54万元、-110.01万元和1199.87万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225.71%、98.26%和1190.67%。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4.40%、71.27%和70.69%。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1523条,周边天眼风险2971条,历史天眼风险274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26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