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7月9日,永安林业(000663)近日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涉及张强等17人与永安林业、苏加旭、陈松柏、陈振宗、吴景贤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省高院驳回永安林业的上诉,维持原判,要求永安林业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涉案金额为3172.55万元,该金额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预计负债。公司表示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具体处理结果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将依据实际履行及执行情况而定。公司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并提示投资者注意风险。
天眼查资料显示,永安林业成立于1994年01月06日,注册资本33668.3929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吕锦程,注册地址为永安市燕江东路819号。主营业务为森林经营和人造板制造与营销。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吕锦程,董秘为刘翔晖,员工人数为386人,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参股公司14家,包括福建永林金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永林蓝豹家居有限公司、中林(永安)森林经营有限公司、永林宁晋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永林广平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2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7.57亿元、6.93亿元和3.2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9.44%、-8.39%和-53.39%。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68亿元、1.90亿元和-8503.84万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390.62%、-29.09%和-144.75%。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6.77%、32.18%和33.60%。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543条,周边天眼风险316条,历史天眼风险32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17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