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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新材7月25日换手率22.78%,被立案调查受损股民可索赔

2025/7/25 17:28:43 0人评论 171 次

凡是在上市后至2025年7月24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7月24日收盘时持有先锋新材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7月25日,先锋新材股价报收于3.33元/股,交易总金额3.26亿元,换手率22.78%。

值得关注的是,7月24日,先锋新材发布《关于公司及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先锋新材及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22025012号、证监立案字0222025013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卢先锋立案。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5年7月24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7月24日收盘时持有先锋新材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6月23日,先锋新材发布《关于股东司法拍卖股份过户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显示,先锋新材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卢先锋司法拍卖股份的竞买人应惠洲发送的《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浙02执恢10号之三》(以下简称“执行裁定书”),获悉公司股东卢先锋司法拍卖股份的竞买人应惠洲拍卖成交的1000万股公司股票已完成过户登记。

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院”)将于2025年4月10日10时至2025年4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股东卢先锋所持1000万股公司股票进行公开拍卖。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公司股东卢先锋所持公司1000万股股票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成功拍出,竞买人为应惠洲。

公司近日接获应惠洲发送的《执行裁定书》,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该笔股权已完成过户登记程序。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后,应惠洲持有先锋新材股票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

天眼查显示,先锋新材实缴资本4.74亿人民币,并已于2011年完成了IPO上市,交易金额5.2亿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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