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9月25日,新华制药(证券代码:000756)公告,公司近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LXH-12n片《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同意本品开展肺动脉高压的临床试验。该药品为化学药品1类,具有双重作用机制,既能通过刺激可溶性鸟苷酸环化酶(sGC)产生血管舒张效应,降低肺动脉高压,也能通过抑制AMP-激活蛋白激酶(AMPK)阻止血管重构和纤维化进程。
新华制药于2020年12月与中南大学签订了相关技术转让合同,并于2024年9月提交了临床试验沟通交流会议申请,2025年7月提交临床试验申请并获受理,2025年9月获得批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批件要求开展临床试验,并提示医药产品研发存在技术、审核等多方面不确定性风险。
天眼查资料显示,新华制药成立于1998年11月20日,注册资本689776.535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贺同庆,注册地址为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区。主营业务为开发、制造和销售化学原料药、制剂及化工产品。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贺同庆,董秘为曹长求,员工人数为7159人,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参股公司15家,包括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山东新华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山东新华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新华制药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新华万博化工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4年至2025(Q2)年营业收入分别为84.66亿元、24.30亿元和46.3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51%、-1.81%和-1.98%。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70亿元、1.12亿元和2.24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5.33%、-20.99%和-15.69%。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2.15%、41.86%和41.92%。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46条,周边天眼风险91228条,历史天眼风险51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43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