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8月16日,*ST京蓝(证券代码:000711)公告,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16291.03万元、营业成本9654.67万元、利润总额6636.37万元、净利润5770.75万元。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被给予警告并罚款总计1050万元。公司表示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并向投资者致歉。
天眼查资料显示,*ST京蓝成立于1993年03月31日,注册资本285697.6223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马黎阳,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20号楼(秀月街128号)A307-24-0194室。主营业务为工业及城市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及二次资源综合回收、耕地土壤环境综合治理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业务。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马黎阳,董秘为马黎阳(代),员工人数为537人,实际控制人为马黎阳。
公司参股公司13家,包括京蓝科技研究有限公司、邹平县神鲁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大正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天行健商贸有限公司、邹平大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2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95亿元、1.49亿元和3.7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3.55%、-23.69%和153.69%。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3.46亿元、10.56亿元和-1.10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11.92%、178.35%和-110.41%。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08.48%、39.96%和42.62%。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259条,周边天眼风险4544条,历史天眼风险1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35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