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6月12日,葫芦娃(605199)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关于肺热咳喘颗粒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同意开展临床试验。该药品是在公司已上市的小儿肺热咳喘颗粒基础上进行改良研制,增加了功能主治和适用人群,属于中药改良型新药2.3类。适用于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化痰平喘等症状。尽管获得临床试验批准,但药品研发周期长且风险高,未来市场形势存在不确定性。
天眼查资料显示,ST葫芦娃成立于2005年06月22日,注册资本40010.8752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景萍,注册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二期药谷四路8号。主营业务为药品研发、生产、销售。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刘景萍,董秘为王清涛,员工人数为2103人,实际控制人为刘景萍、汤旭东。
公司参股公司9家,包括来宾维威药物提取有限公司、广西来宾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海南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2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5.15亿元、17.95亿元和14.1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91%、25.75%和-21.26%。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568.20万元、1085.14万元和-2.74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18.78%、24.29%和-2629.23%。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6.09%、62.12%和74.93%。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69条,周边天眼风险30条,历史天眼风险2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15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