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东财Choice数据显示,11月11日,八一钢铁融券卖出11.86万股,融券偿还100股,融券余量17.83万股,融券余额68.11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11月7日,八一钢铁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八一钢铁于2025年11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62025003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5年11月7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11月7日收盘时持有八一钢铁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9月18日,八一钢铁发布《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根据八一钢铁《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八章第二条3(3)款及《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利润总额(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年度EVA考核目标及复核增长率均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按照市价3.13元/股,回购注销175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481.24万股;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第四条第2款的规定,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中28人因岗位调动或退休,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按照授予价格3.2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0.92万股予以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第四条第3款的规定,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按照市价3.13元/股,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21万股予以回购注销。
天眼查资料显示,八一钢铁注册资本153869.15万人民币,超过了99%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同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