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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煌钢构控股股东6314万股份被冻结,此前已被罚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凡是在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19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6月19日收盘时持有富煌钢构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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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12月15日,富煌钢构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冻结情况的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获悉控股股东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公司的6314万股份被司法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004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15%,起始日是2025年12月11日,到期日是2028年12月9日,冻结执行人是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原因是司法冻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富煌建设持股数量1.45亿股,持股比例33.22%,累计被冻结数量6314万股。

富煌钢构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富煌建设尚未收到与上述司法冻结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或通知。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暂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富煌建设股份冻结进展情况,并督促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11月14日,富煌钢构及相关人员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5号)。

经查明,富煌钢构、中科视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富煌钢构披露的《报告书(草案)》中有关中科视界主要财务数据、标的资产权属状况存在虚假记载,以及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一)中科视界虚增2024年营业收入,导致《报告书(草案)》存在虚假记载。(二)《报告书(草案)》未披露相关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三)《报告书(草案)》披露的标的股权持股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安徽监管局决定:一、对中科视界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二、对富煌钢构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三、对杨俊斌给予警告,并处以380万元罚款;四、对周伊凡、苗小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50万元罚款;五、对窦明、李汉兵、雷秀军、王鑫春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19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6月19日收盘时持有富煌钢构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资料显示,富煌钢构参与招投标项目796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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