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1月16日,向日葵股价报收于4.07元/股,交易总金额10.28亿元,换手率19.39%。
值得关注的是,1月14日,向日葵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向日葵于2026年1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6000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2月25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12月25日收盘时持有向日葵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2025年9月23日,向日葵发布《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向日葵股票于2025年9月22日、2025年9月2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针对本次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自查,且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经核查,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向日葵称,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天眼查资料显示,向日葵共对外投资了6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6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