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1月30日,广西金融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不尽职;系统安全管控不尽职;以贷转存;票据保证金审查不尽职;虚增存贷款;存款考核指标设立违反监管规定,被广西金融监管局对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罚款合计205万元;分别对吴锡汉、韦维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05月27日,注册地址为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3931条,周边风险4638条,历史风险10855条,预警提醒2086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