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2月4日,酒泉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酒金监行处〔2026〕8号)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中心支公司因代理人学历不真实,产说会上存在销售误导情形,被酒泉金融监管分局警告并处罚款8.6万元。
另据酒金监行处〔2026〕9号,时任该公司总经理吴双劳因相同违法行为,被警告并处罚款1.4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中心支公司成立于2008年07月22日,注册地址为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风电大道2号鑫隆国际电子商贸中心1号楼1-21铺、3-4办公、3-5办公,经营范围包括: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传统人寿保险;人寿保险新型产品;传统年金保险;年金新型产品;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人身保险业务。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1条,周边风险1313条,历史风险34条,预警提醒50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