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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凤翔农村商业银行被罚30万元,责任人刘中卫被警告

2025/12/17 16:36:16 0人评论 113 次

12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宝鸡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宝金罚决字〔2025〕9号)显示,陕西凤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宝鸡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

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12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宝鸡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宝金罚决字〔2025〕9号)显示,陕西凤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宝鸡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

宝金罚决字〔2025〕9号显示,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刘中卫(时任陕西凤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经理)被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陕西凤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06月16日,注册地址为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城关镇东湖路82号,经营范围包括:办理存款、贷款、票据贴现、国内结算业务;办理个人储蓄业务;代理其它银行的金融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受托代办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险箱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906条,周边风险159条,历史风险1983条,预警提醒45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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