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11月28日,*ST元成发布《关于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公告》。
*ST元成于2025年11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274号),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1月10日,*ST元成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上述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0条、第9.2.1条和第9.2.7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上交所决定终止*ST元成股票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4条、第9.2.9条和第9.6.1条的规定,*ST元成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上交所在公告本决定之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对*ST元成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的规定,*ST元成应当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转让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上交所于2025年11月28日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12月5日终止上市暨摘牌。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5〕14号)。
经查明,*ST元成、祝昌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1、*ST元成2020 年至 2022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ST元成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浙江监管局拟决定:一、对*ST元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745.46万元罚款;二、对祝昌人给予警告,并处以2800万元罚款;三、对周金海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四、对姚丽花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五、对余建飞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六、对陈平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1年4月15日至2024年1月3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1月3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或者在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6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或在2021年4月15日至2025年7月1日之间买入,并在2025年7月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ST元成股票而亏损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资料显示,*ST元成参与招投标项目1266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9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