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杜雨 编|深海
11月7日晚,ST宁科发布《出资人组会议暨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显示,出资人组会议于2025年11月7日在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是公司管理人,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符杰先生及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主持。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媛、杨子誉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出资人组会议暨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值得关注的是,ST宁科及实际控制人虞建明于2025年4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宁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宁证监处罚字[2025]2号)。 经查明,ST宁科存在违法事实: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件。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宁夏监管局决定:对ST宁科给予警告,并处以550万元的罚款;对虞建明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的罚款;对黄海粟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对陈瑞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的罚款;对董春香给予警告,并处以75万元的罚款;对郑杰、韩昆山、范昌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吴江明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张宝林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2年11月20日到2023年4月5日之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5日收盘时仍然持有宁科生物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宁科成立于1998年,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是一家以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