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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搜索、UC浏览器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被罚,金额均两百万以上

2021/4/13 21:45:31 0人评论 596 次

调查数据显示,当事人于2019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15日期间,在UC浏览器的“神马搜索”平台为473个广告主发布了608条违法广告,共收取广告费13464.04元。

360安全

来源:亿欧网

作者:苑晶铭

4月13日,北京市和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分别对今年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的360搜索、UC浏览器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完成立案调查,并做出处罚。其中,北京市对360旗下北京好搜点睛科技有限公司(广告发布主体)依法罚款200万元;广州市对UC旗下广州聚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告发布主体)作出罚没金额209万元的行政处罚。

3月15日晚,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了360搜索和UC浏览器涉嫌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随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核查确定360搜索违法广告发布主体为360全资子公司——北京好搜点睛科技有限公司。

经查,涉案广告代理商在代理并上传广告过程中,需要通过“360点睛软件”提交北京好搜点睛科技有限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但该公司未落实广告审核发布制度,未对已发布的广告内容进行核对,造成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事实。

360搜索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四条等相关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该公司做出顶格罚款200万元的处罚决定。相关广告代理商涉嫌违法的案件线索已移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4月13日,360官方发布公告称,诚恳接受,坚决服从,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全力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UC浏览器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调查发现,UC浏览器发布“虚假医药广告”的违法主体为广州聚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属于UC集团旗下关联公司,负责经营UC浏览器的广告发布业务,为有广告营销需求的企业提供广告发布及相关技术服务。

调查数据显示,当事人于2019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15日期间,在UC浏览器的“神马搜索”平台为473个广告主发布了608条违法广告,共收取广告费13464.04元。

根据《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对涉案当事人作出没收广告费用13464.04元、罚款2078172.55元的行政处罚,罚没金额共计2091636.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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