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张凯旌
编辑丨武丽娟
来源 | 野马财经
时隔一年半,监管对“隆基三剑客”之一李春安的内幕交易调查结果出炉。
1月29日晚,李春安收到辽宁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在连城数控(835368.BJ)参与石金科技(833069.NQ)定增的交易中,提前将内幕消息泄露给赵某平,而赵某平在敏感期内交易了石金科技,李春安被罚款50万元。
事件并不复杂,但却牵扯光伏产业链上的两家龙头上市公司、两家新三板挂牌公司。
李春安既是连城数控的董事长,又是隆基绿能(601012.SH)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赵某平实为赵能平,是隆基电磁(873425.NQ)的总经理,作为内幕交易的执行者,被没收违法所得432.33万元,并处罚款864.66万元。如此一来,赵能平与李春安合计被罚约1347万元。
而李春安泄露给赵能平的内容,是自己与石金科技董事长李文红的聊天记录。
尽管发布公告的公司均强调,被处罚主体仅为李春安/赵能平个人,不涉及公司的相关事项,也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但资本市场还是有所反应。1月30日-31日,连城数控、隆基绿能、石金科技、隆基电磁股价分别下跌2.87%、5.15%、2.26%、8.15%。
定增前埋伏,获利432万
这起内幕交易要追溯到2020年。
石金科技的主要产品有保温隔热用碳毡、单/多晶硅热场等,属于光伏设备中需要用到的消耗类材料。在光伏产业链中,石金科技是连城数控的上游企业。
2020年前后,恰逢国内光伏企业扩产潮。仅2020年前三个月,就有近30家企业宣布扩产消息,背后是市场预计在摆脱补贴束缚后,行业有望打开新的发展空间。
石金科技也加入了扩产大军,并希望通过定增的方式募资。2019年8月,李文红与李春安接洽,并向李春安询问连城数控投资石金科技的意向,李春安当时没有明确意见。2020年6月,李文红再次向李春安发送拟合作方案,双方就定增事项形成初步动议,随后李春安将与李文红的相关聊天记录转发给了赵能平。
公告显示,该定增拟向10名特定对象发行,共募资约8000万元,用于对石金科技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及石墨舟扩产项目建设。其中连城数控认购约3500万元。
作为光伏龙头隆基绿能的重要关联公司、也是首批挂牌精选层的企业,连城数控的入股对于石金科技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2020年10月30日,石金科技首次披露股票定增说明书,据此辽宁证监局认定,此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20年6月2日,公开于2020年10月29日。
而赵能平在石金科技首次披露股票定增说明书前,就已经潜伏好了。
2020年上半年,赵能平进入石金科技前十大股东之列,位列第九,持有63.1万股股票,占总股本的1.56%。直至2021年上半年末,赵能平才从十大股东中消失。
而2020年6月30日至2021年6月30日,石金科技股价涨幅高达723.67%,最大振幅甚至超过1000%。
来源:Wind数据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10月,石金科技再一次发起定增,拟募资2.5亿元。而连城数控认购其中的9000万元,又一次成为了认购金额最大的对象。此外,这次定增中还有高瓴的身影,其通过珠海沐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约5000万元。这也是当年高瓴在新三板的第一投。
目前尚不清楚赵能平完全撤出石金科技的具体时间,但由于石金科技股价在定增前后“判若两人”,几乎是头也不回地一路走高。赵能平在提前埋伏好的情况下,“躺赚”并不难。
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律师娄霄云表示,内幕交易类案件由于损失因果关系很难认定,尚无明确的司法解释形成指导性意见。如果内幕交易的金额超过流通股本的5%以上,同时在内幕信息公开后借机减持,减持力度导致股价异常波动,可以认定存在损失因果关系。
但赵能平的交易量,显然并未达到这个标准。
同为隆基30年老臣,
李春安曾给赵能平转账19亿
牵涉内幕交易风波的李春安与赵能平是同龄人。
作为光伏行业的龙头,隆基绿能三位联合创始人钟宝申、李春安和李振国的创业故事已被传为佳话。
毕业后不久,钟宝申先是率李春安等几位兰大校友在东北创业。企查查显示,1993年,一家名为抚顺磁电实业公司的企业成立,钟宝申为负责人,目前该企业已注销。
来源:企查查
而赵能平恰好在1993年5月至1999年6月期间,曾担任抚顺磁电实业公司的销售部经理。且自此之后,赵能平就一直在隆基体系内任职,先后历任抚顺隆基磁电设备有限公司(现已注销)副董事长、隆基电磁副总经理,并于2011年开始担任隆基电磁总经理至今。
来源:隆基电磁公告
隆基电磁是工业磁力应用设备供应商,产品下游应用行业广泛,包括铁矿、煤炭、电力、冶金等,光伏也是其中之一。
截至2023年上半年,张承臣为隆基电磁大股东,持股比例34%;赵能平作为张承臣的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22.78%,为二股东;李春安和钟宝申则是第三、第四大股东,分别持股17.12%、5.74%。
有了这层交情,赵能平生意上没少受到李春安,以及其背后隆基体系的帮衬。
日常方面,隆基电磁自公开披露财务数据起,每年都会发生和隆基绿能的关联交易。具体而言,是隆基绿能及其子公司向隆基电磁采购除尘设备、热场拆装车备品配件销售及服务,2022年向隆基电磁买设备的名单上还多了连城数控。
2020年-2023年,隆基电磁预计的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分别为3400万元、6000万元、9000万元、1.14亿元,呈逐渐增长趋势。不过,实际上2020年-2022年,隆基电磁真实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241.83万元、3912.03万元、881.74万元。
除此之外,李春安还曾给张承臣和赵能平提供巨额资金支持。
2021年,脱胎于新三板精选层的北交所面世。几乎是同一时间,隆基电磁申请在北交所IPO(在精选层挂牌)。
彼时监管在针对隆基电磁申请IPO文件的审查问询函中提到,2021年2月至5月,公司实控人张承臣和赵能平分别收到李春安(及其配偶、同学、下属汇智投资员工)大额资金转入19.59亿元、19.37亿元。李春安的资金来源自其持有的隆基股份(现隆基绿能)转让所得。
一出手就是近40亿元,李春安的“阔气”源自其大手笔的减持。2020年,隆基绿能股价在9个月内涨幅超300%,期间李春安连续抛出减持计划,先后通过集中竞价和向高瓴资本转让股份的方式,套现203.71亿元。
而监管关心的则是李春安大额转账的原因及合理性。不过,公众最终也没有等到隆基电磁的回复。公司一度申请中止公开发行上市的审查,好不容易恢复了审核,又很快撤回了上市申请。
东方不亮西方亮。虽然隆基电磁转板折戟,但同样是在2022年前后,隆基仪表(873638.NQ)成功挂牌新三板。这家公司的股东中,也出现了钟宝申、李春安、张承臣和赵能平四个人的身影,分别为第一、三、四、五大股东,持股17.87%、14.76%、7.38%、6.12%。
但与隆基电磁不同的是,2023年上半年,隆基仪表已经通过回购的方式帮助李春安、张承臣和赵能平实现变相减持,三人也就此退出隆基仪表的前十大股东之列。
种种过往,都从侧面说明了李春安与赵能平的关系,以及两人所涉猎资本市场的长度和宽度。更何况,赵能平的自有财富也十分可观。其持股隆基电磁的市值超2亿元;另外,仅在隆基仪表回购的交易中,赵能平就能回收1800万元资金。
在此背景下,赵能平依然铤而走险进行内幕交易,颇有些让人摸不着头脑。
隆基资本版图扩张,
“三剑客”成富豪榜常客
李春安与赵能平在生意场上的联动,正帮助“隆基系”不断拓宽其资本版图。而类似的情形,已经在隆基绿能及其关联方身上反复上演。
隆基绿能的崛起,离不开“隆基三剑客”钟宝申、李春安和李振国的付出。三人本就是兰大校友,就连给公司起名,都用的是兰大著名校友江隆基的名字。
李春安目前担任董事长的连城数控,也是其与钟宝申一同创立的。该公司属于隆基绿能的上游供应商,与隆基绿能来往密切,来自隆基绿能的收入一度占总收入的80%以上。直至2022年,隆基绿能作为连城数控的第二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仍能达到28.69%。
借助连城数控,钟宝申和李春安还间接入股了如今正在科创板IPO的拉普拉斯。
《招股书》显示,连城数控在拉普拉斯的持股比例为16.87%,是其直接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钟宝申享有拉普拉斯5%的表决权,钟宝申的兄弟钟保善亦持有拉普拉斯0.2%的股权。2020-2022年,拉普拉斯对隆基绿能的销售占比分别为77.67%、45.54%和14.61%。
此外,隆基电磁、隆基仪表、石金科技也是钟宝申、李春安共同出现在股东名单上的公司,两人还与李振国一同持有森特股份(603098.SH)、中晶科技(003026.SZ)股份。
而在个人投资方面,“隆基三剑客”也有不少斩获。
2023年9月,钟宝申举牌了半导体元器件公司奥迪威(832491.BJ),目前其已是奥迪威的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6.06%。而奥迪威的实控人张曙光,则与钟宝申是兰州大学1986级物理系的老同学。
而市场上可以查询到的名为“钟宝申”的个人股东,则持有蓝帆医疗(002382.SZ)、三友化工(600409.SH)、帝欧家居(002798.SZ)、楚天高速(600035.SH)等多只股票。
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李春安则参股了华翔联信(874037.NQ)等公司。
受益于资本布局的扩张,2023年李振国、李春安、钟宝申分别以415亿元、280亿元、50亿元的财富,排在胡润百富榜的第112位、第179位、第1179位。
但整个集团体量越庞大,关联交易越多,对关联人提出的要求也越高。
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认为,赵能平作为隆基30年的老臣,虽然看似拥有丰厚的身家,但仍可能因为获取更多利益、存在侥幸心理等动机去实施内幕交易。
在柏文喜看来,隆基的体系一定程度上能促进企业之间的合作和资源共享,提高运营效率和竞争力。但内幕交易也暴露出其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信息披露不透明、缺乏有效的监管和法律约束等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准确性和对风险的控制,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企业应加强内部治理和信息披露,同时监管部门也应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法律约束,以保障市场的公平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