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资源获子公司提供不超3,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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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2月13日,金石资源(证券代码:603505)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浙江兰溪市金昌矿业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杭大路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公告披露日,金昌矿业已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5,000万元(含本次)。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天眼查资料显示,金石资源成立于2001年05月15日,注册资本84166.8813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锦华,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耀江国际大厦B座20层B室。主营业务为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萤石矿的投资和开发,以及萤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王锦华,董秘为戴水君,员工人数为2205人,实际控制人为王锦华。

公司参股公司22家,包括江山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CM Kings FILLC、浙江金石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省金石新材料有限公司、江山金菱萤石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2年、2023年和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0.50亿元、18.96亿元和27.5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0.66%、80.54%和45.17%。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22亿元、3.49亿元和2.57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9.19%、56.89%和-26.33%。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8.13%、57.82%和67.68%。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17条,周边天眼风险94条,历史天眼风险4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35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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