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2月13日,天际股份股价报收于38元/股,跌幅3.94%,跌额1.56元。
值得关注的是,2月11日,天际股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天际股份于2026年2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600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上市后至2026年2月11日之前买入,且在2026年2月11日收盘时持有天际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2025年12月12日,天际股份发布《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天际股份控股子公司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瑞联腾”)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其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0亿元,担保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委托代理人根据泰瑞联腾实际需要办理上述事宜。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因天际股份董事长吴锡盾为泰瑞联腾董事长,天际股份董事陈俊明为泰瑞联腾董事,天际股份董事王向东为泰瑞联腾法定代表人及经理,天际股份董事王晓斌为泰瑞联腾少数股东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委派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从实质重于形式角度,本次担保事项参考关联交易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天际股份称,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下属公司之间)累计担保余额为56811.36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46%,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与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相互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天眼查资料显示,天际股份著作权信息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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