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亿欧网
作者:王轶群
6月8日,据天眼查消息,天津紫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锋文化”)与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品会”)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布,案号(2020)粤0103民初1719号,审理法院为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法院判被告唯品会向原告紫锋文化支付广告服务费1764万元及违约金等。
判决书显示,紫锋文化和被告唯品会于2018年签订《唯品会2019年乐视广告投放框架合同》,合同约定唯品会向紫锋文化支付广告费,通过紫锋文化在乐视媒体投放网络广告。
原告紫锋文化诉称,紫锋文化已按合同约定投放完毕全部广告,但唯品会只支付了2019年1月至3月的广告费,自2019年4月起的广告投放费用均未付并拒收紫锋文化开具的发票,唯品会未支付广告费高达1944万元。
被告唯品会表示,在紫锋文化未提供广告投放监测报告的情况下,唯品会无法确认紫锋文化是否如约履行合同义务,广告费具体的结算金额也无法确认;唯品会不存在违约情形等。
判决结果显示,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唯品会向原告支付广告服务费1764万元、律师费损失5万元,以及相应违约金。违约金自2020年4月14日起至2020年5月8日止,以1764万元为计算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
此外,判决书还显示,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广州唯品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唯品会),成立于2008年8月,总部位于广州市。该公司主营业务为互联网在线销售品牌折扣商品,涵盖名品服饰鞋包、美妆、母婴、居家等各大品类。2012年3月23日,唯品会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2020年9月10日,在由全国工商联发布的“2020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排名第75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