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资本邦
9月22日,资本邦了解到,基金业之前长期存在的新基金发行“赎旧买新”现象引起监管层重视,8月底,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曾在基金业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上发表讲话,指出了代销机构和从业人员背离客户利益,诱导”赎旧买新”这一现象,并提出必须从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高度加以解决。
从北京、上海、深圳等多地了解到,根据最新要求,股票投资比例在60%以上的权益类新基金如出现单一渠道募集份额在1亿以上、并且成立后6个月内该渠道净赎回规模超40%的现象,须第一时间向相关监管机构上报,并抄报相应的销售渠道。对此,业内纷纷猜测此举或是剑指“赎旧买新”,过往在渠道“赎旧买新”影响下,新基金成立半年左右时间份额缩水已成常态,业内人士认为,未来要彻底改变“赎旧买新”这一现象,核心是要改变销售渠道现有考核方式,从考核销量转为考核保有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