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8月7日,辽宁金融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辽金罚决〔2025〕45号)显示,诺承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保险代理业务超出被代理保险公司经营区域,被辽宁金融监管局责令改正,警告,罚款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905.66元。
辽金罚决〔2025〕32号显示,因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保险代理业务超出被代理保险公司经营区域,于昕(时任诺承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股东代表)被警告,罚款7.5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诺承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15日,注册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通安街通安东区34号,经营范围包括: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察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2条,周边风险14条,历史风险0条,预警提醒10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