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8月7日,辽宁金融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辽金罚决〔2025〕43号)显示,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被辽宁金融监管局警告,罚款20.5万元。
同时,辽金罚决〔2025〕41号显示,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宋万宝(时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4.5万元。辽金罚决〔2025〕39号显示,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郑新(时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24日,注册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156号13层、15A06、15A07房间,经营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97条,周边风险266条,历史风险1条,预警提醒1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