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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浩丰股票复牌,此前公司已被罚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凡是在2021年4月26日至2023年12月27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12月27日收盘时持有ST浩丰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9月10日,ST浩丰发布《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复牌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9月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华软实业、实际控制人王广宇的通知,其正在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宜,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5年9月9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公司控股股东华软实业与至芯网络于2025年9月9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上述协议,华软实业将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至芯网络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5518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005%),转让价格为6元/股,转让价款总额为3.31亿元。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转让交割完成后,至芯网络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薛杰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为保证公司股票的流通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浩丰,股票代码:300419)自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1月6日,ST浩丰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ST浩丰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0年,ST浩丰与富通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埃威航空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华航无线电测量研究所、中电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中航空管系统装备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开展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上述业务实质为资金融通业务,ST浩丰在上述业务中实际只履行垫资义务,并收取固定利息。ST浩丰未正确核算上述业务,虚增2020年度营业收入7312.85万元,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11.43%,导致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一、对ST浩丰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的罚款;二、对李继宏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三、对高慷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四、对申畅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的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君告诉雷达财经,依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1年4月26日至2023年12月27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12月27日收盘时持有ST浩丰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浩丰参与招投标项目433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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