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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尔特主力净流入1227.44万元,此前被立案律师征集股民索赔

凡是在2022年4月20日至2025年4月25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4月25收盘时继续持有司尔特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东财Choice数据显示,9月19日,司尔特成交额7577.93万元,主力净流入1227.44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9月1日,司尔特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司尔特于2025年9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送达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32025004),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2年4月20日至2025年4月25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4月25收盘时继续持有司尔特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4月26日,司尔特发布《关于无法在预约日期以及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及预计无法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整改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发布了《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安徽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根据公告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部分业务不真实,成本费用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导致公司定期报告披露不准确。

鉴于本次会计差错是由部分原管理人员虚构成本、费用侵占公司资金所引发,虚构成本、费用的财务造假行为同时也是实施职务侵占等刑事犯罪的作案手段。公司既是会计责任的主体,同时也是受害人,掌握的核查手段极其有限。根据公司目前掌握的情况,结合《关于对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29号)认定的具体虚构项目及交易金额,公司认为相关年度有较大可能存在超出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认定范围的虚构成本、费用等财务造假行为,不能确定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是否完整、更正金额是否准确。同时,因财务核算具有延续性,2021-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具有强关联性,因此2021-2023年度相关财务数据的具体数值直接影响2024年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从而影响2024年年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鉴于此,公司预计无法按时完成2024年年报编制工作,无法在预约时间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并且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5年4月30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鉴于本次会计差错是由部分原管理人员虚构成本、费用侵占公司资金所引发。公司掌握的核查手段极其有限,难以独立确认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事项是否完整、更正金额是否准确,因此预计无法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对相关会计差错的整改工作。

天眼查资料显示,司尔特参与招投标项目309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9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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