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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讯通信转让应收账款债权,还面临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凡是在2019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买入,且在2021年12月31日收盘时仍然持有超讯通信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12月8日,超讯通信发布关于《转让应收账款债权公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超讯通信于2023年12月7日披露了《关于转让应收账款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为便于投资者理解,现对上述公告进行补充更正。

超讯通信向海之盈(广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转让应收账款债权的原因,前期接触途径和沟通过程,对交易对手方资信及履约能力的核查情况。公司在国内通信技术服务领域一直以来与运营商保持着紧密的合作关系,随着近年公司通信技术服务业务的扩大,也带来了应收账款的增长;为有效盘活资产,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以满足当前战略发展规划,超讯通信于2023年下半年通过合作伙伴接触海之盈(广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的管理团队,并在后续沟通中双方根据自身业务能力和公司需求共同探讨业务合作模式,受让方在初步了解公司运营商业务应收账款情况,并对拟转让应收账款债权进行摸查后,双方于2023年11月正式推动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具体事项对接工作和交易合同拟定工作。

经公司核查并获取了受让方向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公司与受让方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受让方目前认缴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其总资产5158.44万元,净资产4916.65万元,其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备相应履约能力。

超讯通信称,因工作人员理解有误,公司对已披露的《关于转让应收账款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中涉及的“业务经营中形成的合计账面价值人民币1936.58万元”字段内容进行更正,修改位置具体为:1、“重要内容提示”;2、“一、交易概述”;3、“三、交易标的及定价基本情况”,更正前后内容如下:更正前:“业务经营中形成的合计账面价值人民币1936.58万元”。更正后:“业务经营中形成的合计账面原值人民币1936.58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超讯通信于2022年1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梁建华、邹文、孟繁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3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经查,超讯通信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1年12月31日,超讯通信发布公告,披露控股子公司上海桑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锐电子”)及桑锐电子全资子公司辽宁民生智能仪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智能”)存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冻结金额合计122.93万元。桑锐电子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孟繁鼎2020年12月30日以桑锐电子名义为调兵山顺通煤业有限公司违规担保19500万元,2019年12月12日以桑锐电子和民生智能名义为调兵山市鸿鼎泰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担保22576万元,违规担保总金额42076万元,上述违规担保至今未解除。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超讯通信、梁建华、邹文、孟繁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9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买入,且在2021年12月31日收盘时仍然持有超讯通信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超讯通信有天眼风险信息768条;还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3条;涉诉关系52条,开庭公告3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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