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12月11日,泉为科技发布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12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泉为科技在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99号C幢易贸大楼2层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为泉为科技董事会,会议主持人是董事长褚一凡。
资料显示,褚一凡,女,生于1995年,中国澳门籍,研究生学历。在2014年7月至2019年11月间,褚一凡历任上海鸿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蓝鲸财经记者、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22年11月9日,通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转让、表决权委托,褚一凡将成为泉为科技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和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4109.13万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3569.7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1%。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名,代表股份539.43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采购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补选韩峰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由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李威律师、黄心怡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泉为科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值得关注的是,11月3日,泉为科技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5号)。
经查明,泉为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9年度虚增业务收入5.57亿元、营业成本5.52亿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21.4%、23.36%。2020年半年度虚增业务收入3.44亿元、营业成本3.4亿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28.97%、30.33%。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泉为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60万元的罚款;对邵鉴棠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的罚款;对李佩欢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黄喜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0年4月27日至2023年6月16日之间买入泉为科技股票,且在2022年4月29日收盘时仍然持有泉为科技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泉为科技有天眼风险信息1082条;还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9条,涉案总金额239.43万元;涉诉关系99条,开庭公告6条,立案信息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