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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奥士康总经理母亲内幕交易被查:利用他人账户交易、被罚没共计逾400万元

2024/3/19 14:46:00 0人评论 15486 次

近日,湖南证监局通报一则内幕交易行政处罚,显示奥士康(002913)总经理、时任副总经理、董秘贺某修之母亲郭宏内幕交易奥士康被查实,即以大幅盈利业绩为内幕消息,在业绩报告披露前利用他人账户提前大额买入,并于公告后卖出全部所持股票,共获利100多万元。根据相关规定,郭宏…

来源:和讯网

当前,证监会继续严厉打击内幕交易违法违规行为。近日,湖南证监局通报一则内幕交易行政处罚,显示奥士康(002913)总经理、时任副总经理、董秘贺某修之母亲郭宏内幕交易奥士康被查实,即以大幅盈利业绩为内幕消息,在业绩报告披露前利用他人账户提前大额买入,并于公告后卖出全部所持股票,共获利100多万元。根据相关规定,郭宏被罚没共计逾400万元。

业绩大增消息“提前出走”?谁在泄露?

3月18日,湖南证监局披露了一则内幕交易的行政处罚,涉及奥士康总经理、时任副总经理、董秘贺某修之母亲郭宏。

值得注意的是,该内幕交易的核心内幕信息为奥士康的盈利大增。

2021年第一季度,奥士康由于生产规模扩大、产能增加等原因,营业收入稳定增长,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上涨。

2021年3月3日,公司合并报表岗匡某智合并公司2021年1月到2月的累计净利润为7500万元,并汇报给时任财务总监李某初。同日,李某初向公司总经理贺某、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贺某修进行了汇报。

2021年3月23日前,匡某智预估2021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0.9亿元到1亿元之间,李某初于3月23日向贺某修进行了汇报。

2021年3月26日前,李某初安排匡某智比较2021年第一季度与2020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数据,预计2021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10176.60万元,同比增长403.08%,李某初于3月26日向贺某修进行了汇报。

2021年3月29日,李某初跟贺某修讨论业绩预告的披露事项。

2021年4月3日,匡某智合并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报表发送给李某初,并抄送给财务部李某媛,累计净利润为1.179亿元。

2021年4月4日,李某初向贺某、贺某修汇报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利润情况,净利润为1.08亿元。

2021年4月6日,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决定披露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第一季度盈利10,300万元-11,300万元,同比增长308%-348%。匡某智通过邮箱向证券事务代表凌某春发送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最终版。

2021年4月7日,公司披露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预计第一季度盈利10,300万元-11,3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8%-348%。2021年4月7日“奥士康”股价上涨。上述信息,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十二)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在未公开前为《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的起点为不晚于2021年3月3日,公开于2021年4月7日。贺某修时任奥士康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知悉内幕信息时间为2021年3月3日。

高管母亲竟内幕交易、利用他人账户进行交易

在上述内幕信息敏感期间,奥士康高管的母亲利用他人账户“抢先”大额买入。

上述行政处罚显示,郭宏系贺某修的母亲,双方关系密切。郭宏与贺某修日常聊天频繁,并且在2021年3月至4月期间,贺某修多次从深圳回益阳,回益阳工厂的时候,都会去母亲郭宏的办公室会面,也会与父母同住益阳的家里。

湖南证监局指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郭宏控制“李某坤”账户大量买入“奥士康”股票,于公告后卖出全部所持股票。交易时点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据了解,“李某坤”中信建投(601066)证券账户于2018年9月20日开立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康富南路证券营业部,三方存管银行账户为交通银行(601328)6222624XXXXX2170277。资金账号563XX800,下挂一个上海股东账户A691XXX865和一个深圳股东账户025XXXX705。在内幕信息敏感期,该账户于2021年3月4日开始单向买入“奥士康”股票92,000股,买入金额5,296,130.00元。公告后卖出全部所持股票,盈利1,100,259.90元。

值得注意的是,“李某坤”中信建投证券账户资金主要来自郭宏建设银行(601939)账户4367423XXXXX0030749。“李某坤”中信建投证券账户卖出“奥士康”股票后的资金流入郭宏的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账户。

同时,行政处罚显示,郭宏承认自“李某坤”中信建投证券账户开户以来一直由自己使用,交易“奥士康”股票是她本人决策并操作的。李某坤系郭宏配偶贺某辉朋友的儿子。李某坤承认把中信建投证券账户、绑定的交行卡及手机号码137XXXXX660一并给了李某山,李某山承认将其一并给了郭宏使用。交易下单的手机号码、MAC地址、IP地址、资金来源和去向等客观证据均可证明。

针对上述交易行为,湖南证监局表示,郭宏控制“李某坤”账户交易“奥士康”股票行为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合理解释。

即“李某坤”中信建投证券账户交易“奥士康”股票行为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且存在持股单一、成交放量明显、控制他人账户交易等特征。一是2021年3月3日,公司财务部汇总了1至2月份的财务数据,2021年3月4日,“李某坤”账户卖出“中牧股份(600195)”,然后买入“奥士康”;2021年3月23日,公司财务部预估2021年度第一季度净利润数据,“李某坤”账户当天转入资金买入“奥士康”,并连续三天转入资金增持“奥士康”;2021年3月29日至30日,“李某坤”账户转入资金放量增持“奥士康”;2021年4月7日,公司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李某坤”账户在公告后卖出全部所持该股。二是“李某坤”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奥士康”529.61万元,买入金额明显放量,买入意愿强烈。三是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李某坤”账户卖出“中牧股份”后买入“奥士康”,仅持有“奥士康”股票,持股单一,买入占比、持股占比均为100%。

湖南证监局指出,以上事实,有相关人员询问笔录、银行流水、证券账户资料和交易流水信息、证券交易所计算结果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郭宏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内幕交易行为。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没收郭宏违法所得1,100,259.90元,并处以3,300,779.70元罚款。

根据奥士康2020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贺梓修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另据奥士康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报告,报告期内,贺梓修任董事、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公开资料显示,贺梓修,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12月毕业于澳洲国立大学金融专业,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开始分管集团财务管理中心、采购中心和运营中心,2020年开始管理人力资源中心和信息管理中心,现兼任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康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武汉开达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喜珍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士杰科技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深圳亿橙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

针对内幕交易,近期,证监会主席吴清表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实现监管全覆盖,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我们将认真对标对表,针对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等各领域、各主体、各环节,全面检视并加快补齐监管存在的短板弱项。我们将瞪大眼睛,对问题机构、问题企业强化早期纠正,对各类风险及早处置,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露头就打,对重点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重点严打。特别是一些触碰底线的,比如造假欺诈、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都要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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