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6月17日,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565,证券简称:中仑新材)发布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显示,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涉及股东户数共2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996%。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6月20日。
天眼查资料显示,中仑新材成立于2018年11月19日,注册资本40001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杨清金,注册地址为厦门市海沧区翁角路268-1号。主营业务为功能性膜材、高性能聚酰胺材料、生物基可降解膜材、新能源膜材的生产及销售。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杨清金,董秘为马彬惠,员工人数为1130人,实际控制人为杨清金。
公司参股公司6家,包括厦门长塑实业有限公司、福建长塑实业有限公司、中仑塑业(福建)有限公司、PT Changsu Industrial Indonesia、长塑(香港)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2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2.97亿元、23.52亿元和24.7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21%、2.41%和5.14%。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85亿元、2.06亿元和1.13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4.34%、-27.73%和-45.13%。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6.30%、43.98%和33.90%。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5条,周边天眼风险24条,历史天眼风险0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2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