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11月3日,莆田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莆金监罚决字〔2025〕17号)显示,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流动资金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莆田金融监管分局处以140万元罚款。
莆金监罚决字〔2025〕17号显示,同样因流动资金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陈金海(时任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被警告,吴群峰(时任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被警告,陈丽娥(时任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被警告,林元淼(时任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被警告,陈贤真(时任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被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9月28日,注册地址为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南园西路266号,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2012条,周边风险14257条,历史风险4848条,预警提醒925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