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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动力换手率4.43%,刚被立案律师征集受损投资者索赔

2025/9/24 19:03:10 0人评论 157 次

凡是在2022年8月25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4月28日收盘时持有ST新动力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9月24日,ST新动力股价报收于2.27元/股,换手率4.43%。

值得关注的是,9月19日,ST新动力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ST新动力(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6202500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2年8月25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4月28日收盘时持有ST新动力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9月8日,ST新动力发布《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ST新动力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审查意见。

经审查,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蔡昌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蔡昌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综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提名蔡昌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天眼查资料显示,ST新动力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22条,专利信息1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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