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上海市税务局通报刘某庆及相关企业涉税违法事项核查结果:未发现举报所反映的涉税问题。
同日,刘晓庆发布声明称,“有针对本人及相关企业的涉税违法事项举报。经税务部门核查,未发现举报所反映的涉税问题。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本人将继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纳税。”
雷达财经了解到,今年4月,刘晓庆被王某实名举报涉嫌偷漏税,后续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受理并启动调查。
王某举报内容显示,刘晓庆通过名下小微企业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以“形象代言费”名义将330万元借款转为个人收入,并开具6%税点的增值税发票规避27%以上的个人所得税。该企业被指无实际经营场地、员工和社保缴纳记录,涉嫌虚开发票逃税。
随后5月15日,演员刘晓庆发布声明称:“本人与举报人王某并不认识,也从无交集。王某举报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纯属恶意举报。”此前在戛纳被问及是否需要澄清,刘晓庆直言:“不需要,因为这完全是诬陷,所以就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