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10月27日,路桥信息股价报收于45.98元/股,换手率6.43%。
值得关注的是,10月14日,路桥信息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路桥信息于2025年10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82025016号)。因涉嫌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雷达财经注意到,被立案后共计9个交易日,路桥信息累计换手率48.99%。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4年4月23日至2025年9月29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25年9月29日收盘时持有路桥信息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4月28日,路桥信息发布《董事会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出具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4年度在任独立董事吉国力、刘馨茗及程国卿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根据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供的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结合其他相关资料,董事会就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形成如下结论: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有主要社会关系的人员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
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未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独立董事不是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未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任职;
独立董事不是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独立董事最近十二个月内未曾经具有上述所列举情形;
独立董事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在任独立董事具备任职条件,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天眼查资料显示,路桥信息成立于2001年,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成员,位于福建省厦门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