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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立方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重整获得法院受理,被调查股民可索赔

2025/7/18 20:32:35 0人评论 16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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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7月16日,ST立方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重整获得法院受理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收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本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5)皖01破申264号】,裁定受理申请人六安市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产投公司)、六安东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东都公司)、合肥岭岑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岭岑科技公司或合肥岭岑,本公司控股股东)对岭岑科技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进行重整。现岭岑科技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重整原因。六安产投公司、六安东都公司作为岭岑科技公司的债权人,亦同意岭岑科技公司破产重整。岭岑科技公司系立方数科的持股平台企业,具有一定的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故符合重整的受理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一款、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受理合肥岭岑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重整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ST立方称,合肥岭岑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违规对其提供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合肥岭岑为不同主体,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事项是否会影响公司的控制权将视后续的重整方案及法院作出的最终裁定而定,目前暂未可知。

风险提示显示,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督促相关方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4月28日,ST立方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ST立方于2025年4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232025001号)。因定期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到2025年4月28日之间买入,且在2025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立方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立方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81条,专利信息80条,著作权信息2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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