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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盛屯证券事务代表肖静芸辞职,已被罚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2025/6/17 19:11:34 0人评论 131 次

凡是在2022年4月26日到2024年4月21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4年4月21日收盘时持有ST盛屯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6月16日,ST盛屯发布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ST盛屯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肖静芸的辞职报告,肖静芸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肖静芸将不在公司任职。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肖静芸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肖静芸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8月5日,ST盛屯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号)。

经查明,ST盛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ST盛屯2021年12月至2023年上半年在与有关客户开展钴湿法冶炼中间品销售业务中,存在货物交付给相关客户时控制权并未实质转移而确认收入等行为,导致2021年年报多计营业收入3.59亿元,多计利润总额1.94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79%、7.15%;2022年年报多计营业收入8414.9万元,少计利润总额1.39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33%、18.2%;2023年半年报少计营业收入7818.83万元,少计利润总额2295.69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59%、5.22%。

2024年4月23日,ST盛屯发布《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涉及上述业务影响的相关定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更正。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ST盛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给给予了警告和罚款处罚。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2年4月26日到2024年4月21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4年4月21日收盘时持有ST盛屯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信息显示,ST盛屯共对外投资了43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7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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