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浩丰股票停牌,此前公司已被罚股民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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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9月8日,ST浩丰发布《关于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

公司于2025年9月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华软实业、实际控制人王广宇的通知,其正在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宜,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目前各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正在就具体交易方案、协议等相关事项进行论证和磋商,具体情况以各方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上述事项尚在筹划中,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浩丰,股票代码:300419)自2025年9月9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涉及的后续事宜确定后,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并申请复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告为准。

ST浩丰称,本次交易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1月6日,ST浩丰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ST浩丰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0年,ST浩丰与富通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埃威航空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华航无线电测量研究所、中电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中航空管系统装备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开展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上述业务实质为资金融通业务,ST浩丰在上述业务中实际只履行垫资义务,并收取固定利息。ST浩丰未正确核算上述业务,虚增2020年度营业收入7312.85万元,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11.43%,导致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一、对ST浩丰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的罚款;二、对李继宏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三、对高慷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四、对申畅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的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君告诉雷达财经,依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1年4月26日至2023年12月27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12月27日收盘时持有ST浩丰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浩丰成立于2005年,北京鑫瑞华盛科技企业成员,位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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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原创 2025/9/9 16:51:25
作者:管理员
凡是在2021年4月26日至2023年12月27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12月27日收盘时持有ST浩丰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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