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悦科技董事会通过多项议案,正被调查股民可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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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12月12日,永悦科技发布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永悦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12月12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翔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议案。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10月11日,永悦科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301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17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9月17日收盘时持有永悦科技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永悦科技10月30日公告收到上交所对永悦科技控股股东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陈翔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2023〕153号),对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3〕0233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翔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93号)查明的事实和永悦科技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永悦科技控股股东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英)持有6215.95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17%。2023年1月8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上述股份进行司法冻结,但直至2023年4月公司才予以披露。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永悦科技控股股东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陈翔予以通报批评。对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永悦科技有天眼风险信息118条;涉诉关系17条,开庭公告3条,立案信息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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