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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联合新增6.71亿元诉讼,处罚已落地股民可索赔

2024/1/5 15:40:11 0人评论 1626 次

凡是在2020年4月28日至2023年1月20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3年1月20日收盘时持有保利联合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1月4日,保利联合发布关于新增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保利联合为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控制应收账款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积极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对应收账款进行清收。

上一诉讼公告日(2023年12月13日)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案件共计7件,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67116.6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绝对值的25.99%。其中,单笔涉案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案件共计4件,合计约人民币66130.62万元;单笔涉案金额3000万元以下的案件共计3件,合计约人民币986万元。

保利联合称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亦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将持续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由于新增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值得关注的是,12月29日,保利联合收到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黔处罚字〔2023〕4号)。

经查,保利联合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19年保利联合少计提坏账准备4312.2万元,虚增净利润3665.37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9.95%;2020年少计提坏账准备7775.29万元,虚增净利润6589.25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43.24%;2021年少计提坏账准备2.36亿元,虚增净利润2亿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24.47%,导致2021年盈亏发生变化。

结合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贵州证监局拟作出以下决定:对保利联合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安胜杰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魏彦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张毅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袁莉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刘士彬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王丽春给予警告,并处以65万元罚款;对胡浩川、魏兴、文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依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0年4月28日至2023年1月20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3年1月20日收盘时持有保利联合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保利联合参与招投标项目15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6条,专利信息23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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