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1月19日,ST鸿达发布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司在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18日期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第9.1.14条第一款规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情形,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显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1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对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议意见。上市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0条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的,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召开听证会,并在听证程序结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形成审核意见。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形成审议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意见,作出是否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4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其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应当终止上市,相关终止上市事宜参照股票终止上市有关规定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的终止上市事宜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强制退市后,进入退市整理期,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除外。因此,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6条的规定,强制退市公司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强制退市公司在股票被摘牌前,应当与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签订协议,聘请该机构在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及登记结算等事宜。强制退市公司未聘请主办券商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为其指定主办券商,并通知公司和该机构。公司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披露相关公告(公司不再具备法人资格的情形除外)。
如后续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9月22日,ST鸿达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23年9月14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3年12月14日,ST鸿达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奕丰通知,因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对此,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9月22日收盘时持有ST鸿达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参与维权,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鸿达曾用名:江苏金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员工人数396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