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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化学被立案股民征集进行中 子公司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超千万

2024/3/20 10:45:34 0人评论 933 次

凡是截止到2024年3月19日收盘时持有中泰化学且亏损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3月19日,中泰化学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中泰化学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62024003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君告诉雷达财经,依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截止到2024年3月19日收盘时持有中泰化学且亏损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同日,中泰化学发布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中泰化学根据战略发展需要,于2021年5月收购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及其他部分股东持有的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鑫科技”)共计10729.91万股股份,并以现金增资新鑫科技。收购及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新鑫科技59.42%股份,新鑫科技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该事项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七届二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为满足项目资金需求,2019年新鑫科技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阜康市支行申请7.9亿元项目贷款,期限14年,由中泰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新鑫科技后,中泰集团继续为新鑫科技提供担保,未收取担保费。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2023年中泰集团向新鑫科技收取担保服务费1461万元,年化担保费率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新鑫科技向中泰集团支付担保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陈辰、赵永禄作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泰化学称中泰集团为新鑫科技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能满足新鑫科技发展的资金需求,保持经营稳定,中泰集团收取的担保费率系参考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与中泰集团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32.66亿元(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15.07亿元。

天眼查显示,中泰化学经营范围包括金属制品的防腐和低压液化瓶的检验;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货运代理;煤炭及制品的销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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