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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平股份信披违法被罚150万元,受损股民可报名索赔挽损

2024/4/1 18:40:35 0人评论 138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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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3月29日,正平股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青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经查明,正平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0年3月,正平股份及其子公司贵州水利实业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承包金沙县老城区段河道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和金沙县沙土镇风貌一条街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金沙项目),正平股份为联合体牵头人。

2021年,正平股份通过编造《清单预计量表》《清单预计量汇总表》《中期价款预计量表》的方式,虚构重庆鑫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鑫发)、循化县通森公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循化通森)、四川腾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海金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海晶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青海海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宁君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七家供应商工程量、虚增合同履约成本。该情况导致正平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成本5365.58万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的1.11%;虚增营业收入7154.1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1.4%;虚增利润1788.53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1.8%。

2022年上半年,正平股份通过编造《清单预计量表》《清单预计量汇总表》《中期价款预计量表》的方式,虚构重庆鑫发、循化通森两家供应商工程量、虚增合同履约成本。该情况导致正平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成本1014.91万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的1.05%;虚增营业收入1353.2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1.41%;虚增利润338.3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1.11%。

本案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和主动供述我局未掌握的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青海证监局决定:一、对正平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二、对金生辉给予警告,并处以23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8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150万元罚款;三、对金生光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四、对任发伟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五、对王黎莹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六、对先巴吉、李长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4年1月22日收盘时持有正平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正平股份共对外投资了25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89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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