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8月12日,三明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等,被三明金融监管分局罚款61万元。
同时,因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郑贤斌(时任中国人寿三明分公司代理人)被三明金融监管分局警告,并处罚款1.3万元。
因财务数据不真实等,翁志日(时任中国人寿三明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被三明金融监管分局警告,并处罚款7.5万元。
因财务数据不真实等,曹招根(时任中国人寿三明分公司收展发展部负责人)被三明金融监管分局警告,并处罚款4.5万元。
因财务数据不真实等,刘会永(时任中国人寿三明分公司个险企划部经理)被三明金融监管分局警告,并处罚款2.1万元。
天眼查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成立于1999年2月2日,位于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徐碧一村66幢,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凭总公司授权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