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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泰宁县支公司及两名责任人因虚列费用等被罚款合计21.2万元

2025/8/12 17:43:34 0人评论 145 次

8月12日,三明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宁县支公司因虚列费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等,被三明金融监管分局罚款18万元…

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8月12日,三明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宁县支公司因虚列费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等,被三明金融监管分局罚款18万元。

同时,因虚列费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等,周绍东(时任中国人寿泰宁县支公司协理和副经理)被警告,并处罚款1.3万元;因虚列费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等,邓晓露(时任中国人寿泰宁县支公司协理和副经理)被警告,并处罚款1.9万元。

天眼查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宁县支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6日,地址位于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归化路49号泰宁县政务中心1幢5层505-529室,1层2号商业区域,经营范围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代理企财险,家财,车险,责任险,建安工险,货运险(有效期至2010年09月27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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