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9月28日,通化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力导致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被通化金融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李春华、周强、刘永发、刘宇虹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成立于1986年07月19日,注册地址为通化市玉泉路530号,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外汇担保、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通过总行授权代客外汇买卖;总行委托的外汇借款;资金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的其他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332条,周边风险38511条,历史风险1058条,预警提醒3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