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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青宝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已被罚股民可索赔

2025/6/18 12:26:44 0人评论 140 次

凡是在2020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6日期间买入,或者在2023年4月26日收盘时仍然持有ST中青宝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6月17日,ST中青宝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ST中青宝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腾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腾互联”)于近日获悉其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宝腾互联本次被冻结一个基本户、两个一般户账户。

ST中青宝称,经公司初步自查了解,本次宝腾互联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系因带宽服务合同款项纠纷事宜所致,申请执行人向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冻结宝腾互联银行账户的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宝腾互联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数量为3个,被申请冻结金额为人民币785.01万元,实际被冻结金额为人民币195.59万元,上述金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3%、0.48%。宝腾互联被冻结资金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较小,且未对宝腾互联的资金周转和日常经营活动造成实质性影响,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财产保全措施系正常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措施,并非法院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裁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已积极与法院、申请执行人等进行协商,并制定了初步解决方案,争取尽快妥善解除上述银行账户的冻结状态。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3月28日,ST中青宝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号)。

经查明,ST中青宝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针对中青宝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一、对ST中青宝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二、对李瑞杰、张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三、对李逸伦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四、对张思群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针对ST中青宝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行为及张云霞、李瑞杰组织、指使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一、对ST中青宝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二、对张云霞、李瑞杰处以350万元罚款,其中张云霞承担200万元,李瑞杰承担150万元;三、对李逸伦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四、对高国舟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0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6日期间买入,或者在2023年4月26日收盘时仍然持有ST中青宝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中青宝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356条,专利信息13条,著作权信息23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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