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抚顺分行因案件信息迟报被罚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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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7月9日,抚顺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抚金罚决字〔2025〕7号)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因案件信息迟报,被抚顺金融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时任该分行银行卡部主任张帆被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成立于1989年08月15日,注册地址为抚顺市新抚区东一路10号,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代理保险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的险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2612条,周边风险9667条,历史风险9条,预警提醒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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