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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人寿太原中心支公司及多名责任人被罚款合计50万元

2025/9/28 18:26:51 0人评论 79 次

9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晋金管罚决字〔2025〕100号)显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因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财务数据不真实,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责令改正,处41万…

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9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晋金管罚决字〔2025〕100号)显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因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财务数据不真实,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责令改正,处41万元罚款。

晋金管罚决字〔2025〕99号显示,因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刘泽东(时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银行保险部业务部经理)被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

晋金管罚决字〔2025〕101号显示,因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王家豪(时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银行保险部业务部经理)被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晋金管罚决字〔2025〕102号显示,因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张鑫皓(时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个险队伍发展与训练部负责人)被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

天眼查资料显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成立于2010年07月27日,注册地址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体育路215号1层、8层、9层902、903、904、906、907室、10-14层,经营范围包括:承保人民币和外币的各种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办理各种法定人身保险业务;与国内外保险公司及有关机构建立代理关系和业务往来关系,代理外国保险机构办理对损失的鉴定和理赔业务及其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建立代理关系和业务往来关系;经批准参加国际保险活动;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14条,周边风险779条,历史风险47条,预警提醒3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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